发布时间:2022-03-23
文章来源:天津日报
日前,我市出台了《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。为了指导各单位细化内部操作流程,让科研单位“有章可循”,市科技局日前正式发布《天津市高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操作指引》。据悉,市科技局共组织编制了13项系列操作指引,让科研人员“按图索骥”,在“敢作为”“愿作为”的前提下,实现“会作为”。
据介绍,《实施意见》主要解决了两方面问题。一是改革科技成果评价,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,解决科技成果“评什么、谁来评、怎么评、怎么用”的问题。二是解开阻碍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地的“细绳子”,充分激发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活力。
什么是“细绳子”呢?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副处长梁传辉告诉记者:“到科研一线就会发现,科技成果转化‘粗绳子’已经不多了,‘细绳子’还大量存在。领导干部决策有顾虑、成果转化收入界定不清晰等,这些都严重束缚着科研人员的手脚,成为阻碍政策落实落地的‘细绳子’。”
梁传辉表示,通过深入调研系统分析,科技部门发现“细绳子”问题突出表现在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“不敢为”“不愿为”“不会为”这三个方面。针对“不敢为”“不愿为”问题,《实施意见》提出了明确政策界限、完善尽职免责、落实收益分配、改革考核奖励机制等针对性措施,在政策层面放权赋权、容错免责,激励大家放心作为。“不会为”问题涉及到具体操作,更加需要细致服务、全方位推动。
针对“不会为”问题,市科技局从两方面入手。一是联合科研单位上级主管部门,指导各单位结合实际,制定内部实施细则,让政策“能操作”“好操作”。大力推行网上办、限时办等便捷方式,优化服务流程,推动政策落到实处。二是针对政策出台密集、逻辑性强,很多单位政策掌握不精准、具体操作不明确等共性问题,围绕高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、科技成果评价、技术产权股权挂牌交易等工作,组织编制了13项系列操作指引,将陆续发放到各高校和科研院所。
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是成果转化的主要方式之一,但是相比于转让、许可等其他转化方式,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操作流程较为复杂。涉及到学校、资产管理公司、科研人员、合作企业等多个主体,涉及资产评估、合同签订、产权变更、收入分配等多个环节,涉及企业所得税、企业增值税、个人所得税等多个税种,法律和政策问题复杂。一些高校碍于此不敢或不愿采取这种方式进行成果转化,形成了“细绳子”问题。
梁传辉表示,《天津市高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操作指引》打通了作价投资的操作路径,解决了递延纳税“细绳子”问题,将切实推动高校成果转化和大学科技园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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